癫痫治疗过程中,在哪些情况下应考虑换药呢﹖我们认为一般有以下原则:发作控制不好如果首选药用量已增大到治疗范围的上限,或出现明显的副作用仍无满意的效果时,则应根据发作类型换用次选药物治疗。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停药完全,两种药物的副作用不会累加,缺点是不能观察此两种药物是否有好的联合作用。当癫痫发作已被控制数年,估计癫痫不会再复发时应考虑撤去药物。减药应逐步进行,常在6~14个月内完全停用,视剂量大小每月减少1/12~1/3,常先减去毒性大的药物,若减药或停药后复发,则应恢复发作前的剂量。如果药物减量过快,就会引起停药反应,如易怒、烦躁、焦虑甚至精神性发作,失眠也是常见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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