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例的接诊机构为龙岗区人民医院。事件发生后,区人民医院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及《职业病报告办法》,立即向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和龙岗街道预防保健所报告。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经初步调查判断,怀疑为职业性慢性正己烷中毒,随即向龙岗区卫生局防保科报告,并引起了区卫生局领导的高度重视,随即成立了调查小组。事件发生后,区卫生局高度重视患者救治情况,迅速成立医疗救治小组,区人民医院负责对患者进行救治。9月3日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同车间同工种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工人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9月5日将患者转送到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作进一步检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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