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1给出了对照点1998年6月至1999年7月严重产科并发症的发生及救治情况。由表中的数据可见:在项目实施1年间,非贫困组孕产妇的严重产科并发症发生率较低,仅为0.8%。而特困及次贫困孕产妇组的发生率较高,分别为3.42%,3.36%,约为非贫困组的4倍。4名特困孕产妇发生严重产科并发症,其中1名未得到急救。上述的数据提示,经济状况较差的特困及次贫困组的严重产科并发症发生率要明显高于经济状况较好的非贫困组(P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