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2给出了1998年6月至1999年5月,南华县3级医疗机构的3岁以下特困儿童腹泻门诊治疗费用情况。由表22可见,在县医院门诊治疗的儿童腹泻例均费用最高,为15.47元,例均补助为13.24元,补助比例为85.59%。可见,南华县各医疗机构的儿童腹泻门诊治疗例均费用均有不同,按例均费用由高至低排列分别为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由表24可见,药费是南华县各级医疗机构的儿童腹泻门诊治疗费用的主要分项费用,南华县县医院特困儿童腹泻门诊治疗的例均药费为14.41元,占总费用的9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