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尽到应尽的医疗危险注意义务是医疗损害民事诉讼法律构成要件之一,属于民事诉讼法律构成要件主观方面的内容,即医疗过错。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对医疗过失的判断通常不对二者加以区分,而主要以是否尽到应尽的医疗危险注意义务来判断。依据内容不同,医疗危险注意义务分为:一般医疗危险注意义务和特殊医疗危险注意义务。以诊断和治疗过程的医疗危险注意义务为例:诊断过程的医疗危险注意义务:诊断是指对患者的症状、检查结果进行综合以推测病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