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确诊,不论胎儿是否存活,应及时开腹取出胎儿。由于胎盘附着在肠管,大网膜以及结缔组织上,这些组织不同于子宫肌纤维组织,任意剥离胎盘或部分切除胎盘都可导致致命的大出血。胎盘取出原则:①若胎盘附着在大网膜或阔韧带表面时,可考虑一期取出。如遇胎盘种植在腹腔脏器或脏器牢固粘连者,不宜强行剥离,否则造成大出血脏器损伤,则可在靠近胎盘处结扎切断胎儿脐带,取出胎儿,将胎盘部分或全部留置腹腔,大多能自行吸收。长期留置于腹腔有感染、粘连、肠梗阻可能,也有在2~3个月后再开腹取出者。腹腔妊娠者由于胎盘附着异常,血供不足,多数胎死腹腔内且稽留时间长,可发生纤维蛋白原减少症,应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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