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基本原则是尽可能减少对乳儿的影响。哺乳期用药时,哺乳时间应避开血药浓度高峰期,减少乳汁中的药物浓度。许多药物能从母亲的乳汁中排泄,间接影响婴儿的生长发育,也有可能引起中毒,所以哺乳期妇女用药应考虑药物对乳儿的影响。总之,氟喹诺酮类不应当作为哺乳期妇女的第一线治疗,然而如果其是唯一选择的话,应暂停母乳喂养。然而,鉴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耳毒性,建议该类药物不要作为哺乳期妇女的第一线治疗用药。糖皮质激素的生理剂量或低药理剂量对婴儿一般无不良影响,但哺乳期妇女如接受药理性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则不应哺乳,因为糖皮质激素可由乳汁中分泌而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如抑制生长及肾上腺皮质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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