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不能吸收,必须注射给药。本品可肌内、静脉注射和静脉滴注给药,药物剂量与血清药物水平呈线性关系。静脉注射1g和2g后,即刻血药浓度分别为215mg/L和394mg/L。本品2g每12小时静脉给药1次,其血清浓度在第二次用药后处于稳定状态,连续两天用药后未见药物积蓄。在血清浓度为12.5~100mg/L时,蛋白结合率为88%。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时,本品的血清半衰期明显延长。正常血清半衰期为2.5小时。肾功能减退患者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给药剂量:先给予与正常人一样的初始剂量后,肌酐清除率为30~10ml/min者,每日1.0~2 ﹒ 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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