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心律失常药因其临床适应证各不相同,又易引发不同类型的不良反应,甚至产生致心律失常作用,是一类临床安全范围较窄的药物。抗心律失常药物须重视临床合理用药,应注意以下原则。患者体内电解质紊乱(如低钾血症) 、心肌缺血缺氧、各种药物(如强心苷类、茶碱类、抗组胺药、红霉素等)和各种病理状态(如甲状腺功能亢进)都是促发心律失常的常见因素,应通过病史和体格检查及早发现,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抗心律失常药有致心律失常作用,在药物治疗中应鉴别患者的心律失常是否为药物所引起,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用药。一些特殊患者对某些抗心律失常药应慎用或禁用。有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勿用胺碘酮,以减少药物所致的肺纤维化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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