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1991年批准的三类新药。涂用1周后症状无变化,应向医师咨询。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本品对多种致炎剂引起炎症渗出、水肿及过敏性介质引起的炎症均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对具有免疫机制参与的变态反应性炎症也有抑制作用。经急性毒性和长期毒性实验证明,本品无刺激性、无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对实验动物体内各器官无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