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以植物药为对象,加强天然药物的法制化管理,推动了国际GAP的提出和发展。为了实现中药现代化,促进中药走向世界,在学习欧共体GAP的基础上,1998年11月,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了GAP起草专家组,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和研究讨论,于2002年4月,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中药材生产开始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是我国中药材生产管理的里程碑。遵循高科技、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建设优质、无公害的中药材GAP生产基地,这既符合中药现代化研究与产业化开发的需求,还可恢复和建设生态环境,以达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三者统一,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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