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GSP规定了药品经营企业的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资质资历,详见表8‐4。各类专业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药品GSP对人员的总体要求是:表8‐4药品GSP对经营企业有关人员资质要求。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药品质量调研工作,密切与储运、业务部门联系,掌握药品质量的动态和管理情况,及时向部门领导反映或提出建议。定期检查柜台药品质量,及时上报处理药品质量问题。人是质量管理的主体,药品经营企业人员的素质,对企业质量体系的运行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严格培训考核药品经营企业要建立培训卡和培训档案,并归档保存,每次培训结束,都要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应下岗再培训,直至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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