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患者有用药需要时,优先考虑使用“非高危”类药品,如无非高危类药品可代替时再考虑使用高危药品。因高危药品稍有超剂量使用,极有可能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因此在使用该类药品过程中,应特别注意药物的使用剂量,避免剂量不足或超量使用。特别要注意那些给药途径不当极易引起不良反应/事件的高危药品。当患者出现多种疾病需合并用药时,医师应特别注意所开具处方中的高危药品是否存在配伍禁忌,不能与哪些药物合并使用,并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及患者。当患者使用高危药品后疾病状况有所减轻时,医师应及时减少药物使用剂量,将患者的用药风险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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