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国际疼痛研究协会(I ASP)将疼痛定义为:与实际或潜在的组织损害有关,或以损伤的形式进行描述的一种不愉快的感觉和情绪体验。1990年I ASP进一步将疼痛分为急性疼痛和慢性疼痛。慢性疼痛包括:1 ﹒软组织、关节和骨疼痛各种骨关节炎、创伤后畸形性疼痛、腰痛、肌筋膜疼痛综合征、头痛、烧伤后疼痛。2 ﹒深部组织和内脏痛心血管疼痛、眼痛、口面部疼痛、慢性妇科疼痛、性交痛、泌尿生殖系统慢性疼痛。对慢性疼痛患者须注意:如果不进行充分反复的体格检查,基础疾病的变化或病理过程的发展可能会被忽视,感觉迟钝或丧失是神经病理性疼痛的重要标志,对慢性疼痛过度的检查会造成花费过高,有时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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