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用于筒箭毒碱等非去极化型肌肉松弛药的过量中毒时的解救,重症肌无力未受控制与“胆碱能危象”的区别。重症肌无力的诊断:成人,肌内注射本品10mg,或先静脉注射2mg,如15~30秒钟无效,再静脉注射8mg。本品还可用于鉴别重症肌无力未受控制与“胆碱能危象”:其法为静脉注射本品1~2mg,并密切注意病人的反应,出现肌力改善者属于重症肌无力未受控制,进一步肌力减退者为“胆碱能危象”。抗心律失常:成人,静脉注射5~10mg,按需每10分钟重复给药。小儿缓慢静脉注射2mg。其余内容参阅麻醉药与麻醉辅助用药章胆碱酯酶抑制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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