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处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1 ﹒处方笺内容与格式的设计和印制规定由各医疗机构依根本办法第八条处方笺的内容与格式和本条处方颜色区分的规定,并应在处方右上角用文字显著注明处方的性质,如急诊处方应在处方右上角写有○急字,麻醉药品写有明显标记○麻字。但接受外来处方调剂的社会零售药店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