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床工作中,凡遇到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呕血、黑粪、黄疸、便秘等症状的患者,均应考虑药源性消化系统疾病的可能性。对于每一例疑为药源性消化系统疾病的患者,均需从最基本的病史询问入手,结合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及影像学检查的特点,进一步确定药源性消化系统疾病的损害器官、严重程度以及可能的致病机制。4)药物与消化系统疾病间的关系不明:如果临床特点符合药源性消化系统疾病的诊断,但所服药物(尤其是新近上市的新药一般教科书中未记载能引起特定的消化系统疾病,就应从国内、外的有关医学文献中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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