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结核药品引起的过敏反应多种多样,常见的为皮肤瘙痒、皮疹和药物热。有时过敏反应波及全身多个系统,肝、肾功能及血液系统的损害有时也为过敏反应所致。过敏反应对患者所致损害的大小与是否在发生后第一时间给予正确处理密切相关。一旦诊断为药品过敏反应后,应尽可能立即停用致敏药品,对于尚不能明确致敏药品的患者,也应停用一切可疑药品。对于病情需要,而又没有替代药品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脱敏疗法逐渐加用致敏药品。脱敏疗法是采用非常小量的致敏抗原,一般在微微克水平,以后逐渐增加剂量直至达到治疗需要量为止。脱敏疗法应在备有监护与急救设备的病房中进行,脱敏治疗成功后中断应用,如需继续用药,则必须重新进行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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