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激素作用较炔孕酮强4倍,抑制排卵作用较黄体酮强,还有较弱的雌激素和雄激素活性。肝、肾功能疾病及子宫或乳腺肿瘤患者禁用。痛经或子宫内膜异位症:于月经第5~7日开始,每日一次2.5mg,20天为一疗程。不育症:本品2.5mg与炔雌醇0.05mg合用,每日1次,连用20天,共3个疗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