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先后颁布多个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药品管理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药事管理走向了法制化、正规化的轨道。1.1984年9月颁布《药品管理法》。3.2005年8月国务院令发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1.2002年1月颁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5.2010年4月公布《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及《操作规程》。二、三级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