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源性皮肤疾病可发生于用药过程的任一阶段,轻重程度不一,其中严重皮肤反应有中毒性表皮坏死、Stevens‐Johnson综合征、血管性水肿等,可致残、致死。除药物本身外,其有效成分的降解物、外源性高分子杂质、药物的添加剂、增溶剂、稳定剂、着色剂、赋形剂等均能引起皮肤反应。非甾体类抗炎药、高渗性脱水药甘露醇和造影剂致血管性水肿的机制可能与IgE和补体介质的释放、激活补体系统,形成免疫复合物等细胞毒素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