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essential drugs, essential m edicines)是指疗效确切、毒副反应清楚、价格较廉、适合国情、临床上必不可少的药品。为规范药品生产供应及临床使用,我国卫生部和国家医药管理局首次于1981年8月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西药部分),遴选出国家基本药物278种。以后由《国家基本药物》编委会编写了《国家基本药物》一书(1984年出版),以便医疗单位和医药人员对“目录”中的每种药品有一基本了解,使其能按照实际情况合理用药,避免不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