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中国卫生部药政管理局也越来越多地关注对新药研制开发的管理。中国GCP遵循ICH GCP基本原则,内容主要包括总则,临床试验前的准备及必要条件,受试者的权益保障,试验方案,研究者、申办者和监查员的职责,记录与报告、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试验用药品的管理,质量保证,多中心试验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