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处方组成处方作为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为患者开具的用药指令,是药学人员调配药品的一种特殊文件,具有一定的组成及格式。处方由处方前记、处方正文、处方后记三部分组成,已被国际公认。处方前记:首先各医院的专用处方,在处方抬头处均印有各医院名称,其他印有姓名、性别、年龄(婴幼儿要写体重)、科别、病历号(门诊处方应为门诊号,住院处方应为住院号)、日期等,以上项目均为处方前记的必备部分,处方前记一般也称为自然项目。毒药不得超过1日剂量,如有超量,由医师重复签名,麻醉药品注射剂一般不超过2日量,片剂、酊剂、糖浆等不得超过3日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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