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中的指导原则是在客观评估病情严重性的基础上,及早合理应用抗炎剂如皮质激素类药物,并且进行长期随访治疗,而不只限于对急性发作的对症治疗。英、美及我国等先后提出了哮喘治疗指导方案,现简介如下:1 ﹒轻度哮喘治疗原则:在哮喘症状出现的早期,或在接触某种可能促发哮喘的物质或因素前,及时采用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类药物作吸入治疗。或特布他林10mg,吸入皮质激素的量亦需增加至丙酸倍氯米松或布地奈德2mg/d。联合应用黄嘌呤药物,如氨茶碱口服,色甘酸钠、奈多罗米钠吸入则有可能减少肾上腺素β‐受体激动剂和皮质激素量。随着新药的不断出现,治疗支气管哮喘的概念和方案将不断更新,治疗原则将趋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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