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毒物引起人体中毒是有条件的,并非人体一遇到有毒物质即发生中毒,也就是说外源性毒物需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对机体产生损害,其毒性作用的性质和程度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其主要因素是毒物本身的理化特性,其次是宿主因素及环境因素等,其相互关系可见示意图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