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申办者允许,研究者不能擅自销毁任何与研究相关的文件。但长期保管研究资料,特别是长期、复杂的研究,对研究者来说是个难题。中国GCP要求研究者保存研究资料至研究结束后5年,申办者保存研究资料至药物上市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