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肿瘤药物大多经肝、肾代谢,因此肝毒性较为常见。抗肿瘤药物肝损害的诊断比较困难,一般符合以下条件时,认为药物性肝损害的可能性较大:化疗前无基础疾病,化疗后出现临床症状或血生化异常,停药后肝损害改善,再次用药后肝损害出现更加迅速和严重。鉴别诊断包括肿瘤进展、并存的肝脏基础疾病、其他药物引起的肝损害等。抗肿瘤药物肝损害的治疗原则:①主要是停药或减量。N‐乙酰半胱氨酸:为还原性巯基,在对乙酰氨基酚引起肝损害的临床试验中,被证实对药物性肝损害有效。皮质激素:在治疗超敏反应引起的肝损害中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在其他大多数的肝损害中尚缺乏足够的疗效证据。总之,对抗肿瘤药物引起的肝损害目前缺乏特异性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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