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9月18日,日照市东港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认为:对毛晓国为有机磷中毒的诊断无异议,但因乡村医师江苏荣对毛晓国有机磷中毒的病情判断错误,阿托品用量明显不足,致使毛晓国失去抢救时机而死亡,该起事件为一级医疗技术事故。有机磷中毒早期给予阿托品1~2mg,严重时可加大5~10倍,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如无效可每隔5~10分钟注射2mg,直至青紫消失或出现阿托品轻度中毒症状(阿托品化)。静注40分钟后,患者中毒症状加剧,接诊医师提出加大阿托品用量,但院长只同意再给0.5mg阿托品,2小时后患者死亡。二是阿托品剂量明显偏低,无法达到阿托品化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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