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辩称:患者在我院诊断为恶性卵巢肿瘤之后,我院即进行了手术及化疗,化疗后患者即感恶心、头昏,这是化疗后的反应,医师推荐患者使用的白介素也有化疗类似的上述反应,我们认为患者恶心、头昏等不良反应,是使用该药及化疗而造成的正常反应。医院为患者代购药品,其合法性尚存在争议。医院既然代购,就应承担药品的质量、价格等责任,为患者购买价格低廉、质量可靠的合法药品。医院可将患者用药相关信息,如生产厂家、供货医药公司、参考价格等,提供给患者家属,由患者自行外购为妥。如果患者无力外出采购,医院药剂科可从中协调,但尽量让患者的家属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医院尽可能不直接参与货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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