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慢性非癌痛的治疗,只有在中重度痛其他临床镇痛方法无效时,才考虑采用阿片类药物:1 ﹒药物滥用史、严重性格障碍和家庭环境不良是阿片类药物使用的相对禁忌证。2 ﹒如考虑采用阿片类药物治疗,首诊医师应对疼痛患者用药处方负责。母亲使用阿片类药物可能导致婴儿出生时的躯体依赖性。5 ﹒如果较小剂量阿片类药物未能达到部分缓解疼痛,同时患者不能耐受,则应考虑停止使用阿片类药物。6 ﹒对神经病理性疼痛单独使用阿片类药物可能镇痛效果不佳,一味增加药物剂量未必能达到理想的效果,合并使用抗惊厥药或抗抑郁药可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13 ﹒非癌痛患者使用阿片类药物时应填写知情同意书,参考格式见本章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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