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除诱因、治疗原发病是终止DIC的根本措施,如用强有力的抗生素控制感染,及时清除子宫残留胎盘、死胎等。根据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尽早诊断DIC后,立即使用肝素,最好在高凝期应用,最常采用小剂量肝素静脉滴注。肝素过量时应立即应用鱼精蛋白对抗,1mg鱼精蛋白可以中和1mg肝素。在应用肝素的同时如APTT时间已显著延长者可输新鲜全血或新鲜冷冻血浆以补充凝血因子。纤维蛋白原显著降低者可输纤维蛋白原浓缩剂,每次2~4g,血小板显著减少者可输血小板悬液。在继发性纤溶亢进成为出血的主要原因时,可以应用纤溶抑制剂如氨基己酸、氨甲环酸、抑肽酶等,可以与肝素同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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