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评价药物或化学物质的致畸作用时,流行病学资料尤为重要,通常采用回顾性分析。分析资料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调查资料应当始终显示暴露于药物与特定的畸形或一组畸形的发生有明显相关性。 (2)药物接触时间应当发生在容易导致畸形的妊娠阶段。 (3)应当排除其他可能导致胎儿发生畸形的原因。 (4)对照组应当完全排除胎儿发生畸形的可能性,以及完全排除与任何药物接触的可能性。 (5)对照组合药物暴露组应当完全避免已知的能够致胎儿畸形的各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