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原则针对新药(化学药品)药代动力学试验的内容、方法、设计要求、数据采集和处理等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强调在全过程中必须贯彻GCP精神,研究方案必须经负责该课题单位的伦理委员会批准,并严格执行之。本原则主要适用于《新药审批办法》新药(化学药品)的临床药代动力学试验。了明确规定,详情见化学药品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