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治疗或诊断用药过程中,因药物或药物相互作用所引起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不良反应,致使机体某一(几)个器官或某一(几)个局部组织产生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而出现的各种临床症状,称为“药源性疾病”。诸如:“镇痛药肾病”、“呋喃啶肺”、“阿司匹林胃”、“四环素牙”等。一般不包括药物极量所引起的急性中毒。如怀疑疾病由药物引起,而不能确定某种药物时,首先应停用一切药物,这不仅可及时终止致病药物对机体的继续损害,且有助于诊断,停药后,症状减轻或缓和,常可提示疾病为药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