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药品注册中强调主要药效研究的意思是,对化学药品类(含生物制品类)的药物来讲,是研究其与治疗、预防、诊断作用密切相关的药理作用,而对中药、天然药物类来讲,是指与其功能主治较为密切相关的药理作用的研究。关于各类药物主要药效研究的要求,可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新药(化学药物)临床前药理研究指导原则和中药新药研究指南较规范的要求进行,因为它们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和适用性、指导性,凡参与新药研究的人员均需认真阅读学习和参照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