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吡喹酮应用的早期,符遂等。报告用此药治疗20例症状较重、伴有活动性血吸虫感染(粪便毛蚴孵化阳性)的晚期血吸虫病患者。我国在未应用吡喹酮以前,这些患者因血吸虫病已达晚期或伴较严重的合并症而未能进行病原治疗。研究采用吡喹酮总剂量为60 mg · kg - 1的2日疗法治疗14例,总剂量为90 mg · kg - 1的6日疗法治疗5例,以及总剂量为90 mg · kg - 1的3日疗法治疗1例。因此,对于肝脏功能很差的腹水患者,尽管吡喹酮毒性很小,但在腹水未消失、病情未稳定以前,病原治疗仍应慎重考虑。有肝昏迷史或近期有上消化道出血史的晚血患者,不宜用吡喹酮治疗。以上所述表明,吡喹酮应用于晚期血吸虫病患者是比较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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