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2次,涂患处。本药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避免接触眼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本药与酸、碱、碘化物、铁和铅盐有配伍禁忌。皮肤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用药部位如有烧妁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