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因注射肝素过量所引起的出血。肝素与抗凝血酶Ⅲ结合,加强其对凝血酶的抑制作用。本品具有轻度抗凝血酶原激酶作用,但临床一般不用于对抗非肝素所致抗凝作用。一次用药5~15分钟后,可作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或凝血酶时间测定,以估计用量,特别在大剂量肝素应用后。深部皮下注射肝素过量所致出血,由于肝素吸收时间延长,可先给本品25~50mg,以后再根据中和所需量注射。静脉注射:用量与最后一次肝素使用量相当[本品1mg(100UAH)可中和肝素100单位],但一次用量不超过50mg。当肝素从皮下给药时,如所给予的肝素总的再吸收尚未完成,鱼精蛋白的注射应每2~3小时重复进行。硫酸鱼精蛋白注射液:5ml∶5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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