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剂、胶囊剂: ① 5mg 。一般来讲,如果治疗2 ~ 4周未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可进一步增加剂量。充血性心力衰竭:对于症状性心力衰竭的患者,作为配合洋地黄和利尿药治疗的辅助方法,本品的初始剂量为2.5mg ,一日1次。为了减少死亡及住院联合的治疗风险,本品剂量的增加不应在短于2周的时间间隔内超过10mg 。对低收缩压的患者(收缩压为120mmHg或以下)在治疗开始时或梗死发生后3日内应给予较低剂量( 2.5mg ) 。应用利尿药或有心力衰竭、脱水及钠耗竭患者对本品极敏感,必须从小剂量开始,以避免低血压。肾功能不全者要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时间.本品应用期间应定期测白细胞、尿常规、肾功能不全者测血钾、血尿素氮及肌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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