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前瞻性群体的研究包括了治疗组的824例哮喘孕妇和对照组的678非哮喘孕妇,结果发现在妊娠期任何时间服用色苷酸钠都与先兆子痫、早产儿或低体重儿的发生无关,同样色苷酸钠的使用与先天畸形亦无关,因此色苷酸钠归类为B级药物(见表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