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 ﹒有骨髓抑制者、有痛风病史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感染患者、肿瘤细胞浸润至骨髓者、有泌尿系统结石史者慎用。7 ﹒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血象、尿常规、肝肾功能,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直至白细胞及血小板恢复至正常水平。本品可使血清假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