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用于治疗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口咽部、食管、支气管、尿道等粘膜念珠菌病,以及皮肤念珠菌病;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败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脑膜炎或肺炎。 C 给妊娠兔施以20~60倍人最大推荐剂量氟康唑后,孕兔发生流产,但胎仔未发生畸形。妊娠大鼠应用20~60倍人最大推荐剂量本药后,胎仔机体出现解剖结构方面的变异,例如多肋骨、肾盂扩张、骨骼骨化延迟;当氟康唑高于上述剂量时,可以导致胎仔死亡,并发生多肋骨、腭裂、颅面部骨化延迟等。 多项临床病案报告显示孕妇在妊娠期间接受400~800mg/d 氟康唑治疗后,受到暴露的胎儿或婴儿分别发生各种不同类型畸形,例如额骨和矢状缝骨化延迟、鼻骨发育不良、颚裂、上颌骨发育不良、外斜视、头面部比例不对称、前囟增大、脑膨出;肱骨和桡骨融合、股骨和胫骨弯曲、双侧股骨骨折、上下肢挛缩、手指和足趾发育不良;肺动脉发育不良,卵圆孔和动脉导管未闭、气管软化等。两项较大规模的临床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则显示,391例孕妇在妊娠期间接受氟康唑治疗,其胎儿流产率,婴儿的顺产率,先天缺陷发生率,低体重婴儿出生率,以及剖宫产手术率与对照组相比,并无显著差异。口服150~200mg 本药后,乳汁中峰值药物浓度为2.79~4.1μg/ml,乳/血药物浓度比值为0.85~0.90。 出生后30~80天的婴儿接受3~6mg/kg·d氟康唑治疗,治疗期间以及停药后随访,均未发现明显不良反应。 [1]Lee BE,Feinberg M,Abraham JJ,et al.Congen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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