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相互作用的机制非常复杂,可涉及到药剂学、药效学和药代学等不同的内容。尽管药理学中对这四种类型的药物相互作用都有着非常明确的定义,但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对之的区分却并不那么严格,甚至有时还把它们作为同义词而混用。诚然,按照药理学中的定义严格区分药物相互作用的不同类型,可以帮助人们更深刻地认识与了解药物相互作用,为临床合理用药确定更坚实的基础,也更有利于提高联合用药的目的性和安全性。但是临床医师根据自己在实际用药过程中的最直接体会,将药物相互作用仅理解为药效(毒性)的增强或减弱两种类型,在某些情况下也不失为一种简洁且实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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