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在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公开发售的OT C药绝大多数是从原有的处方药转变而来的。我国于2000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2001年新颁布的《药品管理法》已明确我国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据了解,国家非处方药办公室遴选小组早在两年前已开始工作,除制定了遴选原则及非处方药适应证范围外,并根据遴选原则初选出了若干个品种,填写了非处方药活性成分及复方制剂资料调查表。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注明“忠告语”,比如“儿童不宜”,切勿……”,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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