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继续给予母乳喂养直到2岁(24月龄),或每日给予不少于相当350ml液体奶的幼儿配方奶粉,但是不宜直接喂给普通液态奶、成人奶粉或大豆蛋白粉等。建议首选适当的幼儿配方奶粉,或者给予强化了铁、维生素A等多种微量营养素的幼儿配方食品。如因条件所限,不能采用幼儿配方奶粉者,可将液态奶稀释,或与淀粉、蔗糖类食物调制,喂给幼儿。当幼儿满2岁时,可逐渐停止母乳喂养,但是每日应继续提供幼儿配方奶粉或其他的乳制品。母乳喂养时,婴儿每日母乳摄入量约为600~800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