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素是抗凝血酶Ⅲ的激活剂,可与抗凝血酶Ⅲ分子中的赖氨酸残基相结合,从而影响凝血酶和其他丝氨酸中的蛋白酶两者结合形成复合物后具有抗凝血作用。产科领域的抗凝治疗主要适用于DIC的高凝期。而消耗性低凝血期在DIC病因未能去除之前,为了防止DIC的继续发展,对抗促凝因素的凝血作用,防止血小板和各种凝血因子的消耗,以改善微循环功能,使凝血功能恢复正常,也多用于抗凝治疗。由于溶栓治疗可有35%~40%并发出血可能性,故溶栓治疗仅在包括肝素在内的各种治疗无效的顽固性休克或有危及生命的重要脏器功能衰竭时,可试用溶栓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