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国际上尚没有统一的重型肝炎/肝衰竭的分类和诊断标准,对其命名也存在较多的争议。由于欧美国家病毒性肝炎所致重型肝炎比较少见,而药物及酒精性肝病导致肝衰竭更为多见,而重型肝炎包括了各种原因所致肝功能不全,因此,国外对重型肝炎主要是从肝衰竭的角度去研究和分类。2006年9月《肝衰竭诊疗指南》正式采纳了第二种分类方案,即将肝衰竭分为四类:急性、亚急性、慢加急性(亚急性)和慢性肝衰竭,其中将在慢性肝病基础上出现的急性肝功能失代偿归为慢加急性(亚急性)肝衰竭(ACLF)。肝豆状核变性、垂直获得性HBV或自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