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参照国际通行的管理模式和我国医院药学发展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相关法规文件,编写本规范。本规范在政府指导下,为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以下简称药学部门)制订制度、考核工作、开展高质量的药事服务提供依据。第一条药学部门是药品供应和使用的重要环节,必须提供符合伦理和职业标准的药事服务,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第二条药学部门的从业人员应是经过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认定的具有药师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第十二条本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