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沪上各媒体连篇累牍地报道的浙江台州市妇女陈某在上海市某医院产下一对联体的畸形和患病婴儿。医院之所以会这样泄漏患者的隐私,除了相关法律意识淡薄之外,或许在某种程度上还有一点功利的动机,即由于挽救了患者生命或治好了疑难痼疾,有的还减免了他们的医疗费用,甚至向患者捐赠了财物,因而产生有恩于人的感觉。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如果医疗案例报道因为张扬了患者的隐私而致使名誉权受损害,有关当事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不仅提供患者隐私材料的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刊登或播出这些报道的相关 ......